江苏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滨河西路(运河路-施井路)、规划路四(运河南路-滨河西路)、施井路(运河南路-滨河西路)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滨河西路(运河路-施井路)、规划路四(运河南路-滨河西路)、施井路(运河南路-滨河西路)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备【2024】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大运河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滨河西路(运河路-施井路)、规划路四(运河南路-滨河西路)、施井路(运河南路-滨河西路)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境内
2.2建设规模:建安工程费约3700元。
2.3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投资控制;
(2)工期控制;
(3)质量控制;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暂定)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5.1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园林绿化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