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柴达木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一十五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柴达木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货物(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柴达木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招标人为都兰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柴达木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货物(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工程固沙和人工造灌木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德香高速公路南侧,草原改良和围栏封育位于宗加镇乌图村。
(2)规模及招标范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7.5万亩。其中工程固沙5.12万亩,人工造灌木林1.9万亩(与工程固沙面积重叠),草原改良1.04万亩,围栏封育1.34万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4014001015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柴达木河流域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一十五
招标货物(技术服务)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德香高速公路南侧,草原改良和围栏封育位于宗加镇乌图村。
交货期:270.0天
服务事项:工程固沙(尼伦袋沙障2000亩);草原改良10400亩;封育围栏25400米。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提供有效的《肥料正式登记证》,提供有效的尼龙袋、有机肥及网围栏检测报告。业绩。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