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聚氯化铝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聚氯化铝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熟市
一、招标条件本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聚氯化铝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001)第三水厂聚氯化铝及相关服务采购(年度预估采购数量:第三水厂2000吨);
(002)滨江水厂及第二水厂聚氯化铝及相关服务采购(年度预估采购数量:滨江水厂1600吨,第二水厂510吨)。
★投标人可按标段报名。同一投标人不可兼中两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换算);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换算),其授权生产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生产商的要求,且必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有生产商参与投标的,则不允许该生产商授权的其他代理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具有省级卫生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投标货物的涉水卫生许可证,且具有CMA检测资质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生产商的相应资料)。(提供证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