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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 数据编号: 685626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南京港口环保监管专项技术指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港口环保监管专项技术指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项目概况
港口环保监管专项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41031
项目名称:港口环保监管专项技术指导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为落实国家、省级有关政策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港口码头环保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加强码头综合污染防治能力,有必要系统、全面、深入地开展我市码头企业环保设施改造提升工作。考虑到港口污染防治监管涉及范围广,受到环保监管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设施建设及产品标准等多种文件约束,且不同类型港口的环保监管重点存在较大差异,专业交叉知识繁多,需聘请第三方单位对全市港口进行辅助核查并提供专项技术指导,提升水上执法部门污染防治监管能力。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交付。服务期结束后仍需向甲方提供专业知识解释、资料提交、文档调整和修改等后续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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