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佳农局发〔2024〕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锦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6.67万亩,其中:新建6万亩,改造提升0.67万亩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396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3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人员)。
3.4 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