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已由牡丹江市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牡西安区发改审批[2023]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2-231005
-04-01-389718,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富民村二组、桥头村、新立村。
2.3工程性质:新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新立村建设一体式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包含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管道系统及其附属设施,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为280m3/d(日均);在桥头村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包含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管道系统及其附属设施,污水站设计规模为30m3/d(日均);在富民村二组建设不小于100m3污水收集池污水、管道系统及其附属设施。
本工程建设总规模为:新建污水管道37745m,其中:生活污水主干管及次干管管网总长度17734m,管径dn300;居民出户管20011m,管径dn200。检查井1809座,其中:居民出户检查井1337座,检查井472座。新建化粪池22座;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2座。(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23068612.17元。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29日。
(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