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阳市中心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23】75号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代建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代建单位招标
2.3代建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中心老城区
2.4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类型、主要技术指标、总投资额等):本项目本项目为市政工程,共建设解放大道与西合路交叉口、幸福路与衡祁路交叉口、107国道与望城路交叉口共3个排水防涝点;解放大道片区(包括西合路、幸福路、衡祁路等)、望城路片区(包括望城路、107国道等)2个排水防涝片区。主要工程量为:铺设排水管网总长度13361米,其中dn500管网2200米、dn600管网945米、dn800管网4996米、dn1000管网1822米、dn1500管网1210米、dn1800管网640米、dn2000管网1548米。砌筑双平篦雨水口1509个,雨水检查井320个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估算12986.7万元。
2.5代建范围:阶段性代建(全过程代建/阶段性代建)
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298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7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7.89万元,预备费用1180.61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本项目代建服务费上限值为215.54万元。(按优惠率报价,由于本项目暂无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上述上限值为估算值。最终代建服务费以该项目代建范围内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包括建设工程费用、建设工程其它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等。不在代建范围内或代建合同签订前已经完成的项目投资,如项目使用(管理)单位自行完成的土地征用拆迁费用、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设备购置费用等,不计入代建服务取费基数 。)为取费基数,结合中标单位的中标优惠幅度按照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试行)》(衡财评【2024】3号)结算。优惠幅度=1-中标金额/本项目代建管理费上限值*100%)。
2.7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应法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代建周期:
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63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
http:\\222.240.80.7:8089\djxm\index.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