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峡江县石洞水库新建中型灌区工程(一期)(第二次)公告
峡江县石洞水库新建中型灌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峡江县石洞水库新建中型灌区工程(一期)已由吉水利农水字[2024]56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公告已由峡江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峡江县河库建设养护中心石洞水库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峡江县石洞水库新建中型灌区工程(一期)
2.2 建设地点:峡江县罗田镇。
2.3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16344596.25元。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峡江县石洞水库新建中型灌区工程(一期)区位于峡江县罗田镇,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骨干渠(管)道工程、骨干渠(管)道建筑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256日历天(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8月14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