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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 数据编号: 686231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核集团活性炭沸石清洗及高精度悬浮固体颗粒过滤装置采购公告


活性炭沸石清洗及高精度悬浮固体颗粒过滤装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活性炭沸石清洗及高精度悬浮固体颗粒过滤装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活性炭沸石清洗及高精度悬浮固体颗粒过滤装置。 
1.2 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拟通过公开竞谈选择1家供应商承担活性炭沸石清洗及高精度悬浮固体颗粒过滤装置的供货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一套高精度悬浮固体颗粒过滤装置,快速过滤掉废液中的悬浮固体颗粒;采购一套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中使用的活性炭/沸石清洗装置,减少活性炭和沸石碎屑向系统的引入,避免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过滤器频繁堵塞,保证放射性废液的正常处理。
具体技术、材料、制造、质量等采购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
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出厂验收;
2)按业主要求完成高精度悬浮固体颗粒过滤装置和活性炭/沸石清洗装置现场测试并满足要求后3个月内进行乙方所供设备最终验收。
2.3 交货地点: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指定地点江苏三门。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
b)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经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谈判参与单位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第九条)
3)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国核动力设计研究院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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