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市湘东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利防洪排涝工程公告
萍乡市湘东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利防洪排涝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市湘东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水利防洪排涝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萍乡市汇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福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湘东区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山塘水库修复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智慧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含修建垂钓设施,分散布置生态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提升改造智慧路灯,建设创业摊位等)五大类,涉及湘东区河道治理53km。项目总投资75735.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2547.22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601.41万元,基本预备费5371.34万元等。
2.2 招标规模:建安工程费用62547.22万元,设计费:78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项目有关设备的采购、调试和技术指导以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智能化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竣工备案、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项目后期整体维护。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5.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按施工进度所需提供施工图纸,具体合同中明确。
(2)施工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同时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设计方):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