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市管街道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市管街道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市管街道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及关于邢台市市管街道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257号、邢批投资[2024]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和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市政维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钢铁路(泉南大街-七里河段)等街道的老旧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 2.1.2建设规模:改造雨水管网25521米、污水管网20061米;管网清淤29800米等工程。配套完善消防、安全、环保等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钢铁路(泉南大街-七里河段)、新兴大街(滨江路-守敬路)、车站路(火车站-新兴大街)、公园东街(泉北大街-泉南大街)、龙泉大街(新华路-开元路)、中华路(守敬路-兴达路)的老旧雨污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
(2)对邢州大道(高速桥东口—振兴一路)段污水管网进行连通。
(3)对冶金路(建设大街-泉北大街)、公园东街(中华大街-泉南大街)、邢州大道(冶金路-富民路)、邢州大道(兴达路-新华路)、开元路(东门里街-东卫生街)、开元路(泉北大街-邢州大道)、新兴大街(钢铁路—冶金路)等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
(4)对兴达路牛尾河入河口、东华路牛尾河入河口、东华路七里河入河口等入河口的市政设施进行改造。
(5)对市区14个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雨污水联通点位,进行智能截流远程控制改造。 详见招标文件。 2.1.3合同估算价:235.99万元 2.1.4监理期限:395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9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4人,投标时提供拟派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