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项目锦惠1标
招标公告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春市锦北灌区内;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677万元(以财政预算评审报告为准)。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97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 12 月 9 日,完工日期:2025年 3 月15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锦惠1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