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1-1 数据编号: 686675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枝江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标段)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枝江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JA020015-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4-00882
3、项目名称:枝江市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18.34(万元)
6、最高限价:218.34(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底完成工程量的80%;2025年4月30日前必须完工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