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移动排涝装备购置项目(补充物资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移动排涝装备购置项目(补充物资部分)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审批〔2024〕1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该项目通过补充购置应急抽排、检测等设备及相关应急救援物资、车辆,以满足山洪等引起的各种复杂工况下排水防涝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当周边城市发生极端降雨灾害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调配要求,快速开展排水防涝救援任务。主要内容:1.购置高扬程大流量水泵、污水泵、渣浆泵;2.购置雷达检测、管道检测等设备;3.购置应急抢险相关物资车辆等。;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
2.3 项目投资总额:305783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移动排涝装备购置项目(补充物资部分);标段编号:N6101003506RU2AzjYa9001;标段类型:设备采购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移动排涝装备购置项目(补充物资部分),购置相关救援设备、物资、车辆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概算约为3057.83万元。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西安市移动排涝装备购置项目(补充物资部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移动排涝装备购置项目(补充物资部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3.4.2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