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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 数据编号: 68677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公告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经由阿地发改批【2024】4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2.2项目概况:工程固沙、人工灌木造林、封沙育林。项目区位于新和县属西南荒漠区,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7.36 万亩(其中灌木造林与工程固沙重叠区域 2.25 万亩)(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三年管护期,第一年成活率为80%以上,第三年保存率达到70%以上,水灌溉自行解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固沙、人工灌木造林、封沙育林。项目区位于新和县属西南荒漠区,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7.36 万亩(其中灌木造林与工程固沙重叠区域 2.25 万亩)(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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