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二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二标段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海西州林业和草原局以西林规财〔2024〕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德令哈市尕海镇、怀头他拉镇、蓄集乡、柯鲁柯镇。
(2)规模及招标范围:详见附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4066001002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标段二
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240.0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731.3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3.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3.3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以及含有高堆土(高度5米以上)、假山(高度3米以上)等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
3.4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二)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中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