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海发改审[2023]289 号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裕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海林市海林镇三合村、庙山村、五星村; 柴河镇长石村;长汀镇火龙村;山市镇奇峰村、锦山村;新安镇 再兴村;二道镇西沙村、钓鱼台村;三道镇木兰集村。
2.3工程性质:新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农村小型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863套,配套建设进出 户管线等,购置5吨综合吸污车8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1298309.63元。
2.6计划工期:3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