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轮胎与生物质共热解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二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轮胎与生物质共热解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15034
2.3项目概况:根据公司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我司现生产量预计逐步增加,同时废轮胎单独热解面临热解过程二次反应严重、热解产物组分复杂、品质低等问题。为提升热解产物品质,促进不同固体废弃物能量的综合利用,提升公司效益,拟对废轮胎与生物质共热解技术就行研究,利用共热解技术充分发挥不同组分的物料间的协同作用,在热解过程中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热解产物(主要为热解油)的品质。
2.4项目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雀塘循环经济产业园企业路与阳光路交汇处1号1栋
2.5采购范围:
2.5.1采购范围
采购人向响应人支付技术服务费,响应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按采购人需求开展废轮胎与生物质共热解技术研究,对现有工艺及设备提出技术改造、优化升级建议,根据需要提供技改方案,根据实际运行数据,结合项目工艺特点,对项目的工艺运行参数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2.5.2对响应人的要求
(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响应人为非联合体投标
(4)响应人在界限范围内发生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质量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5.3具体内容详见《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轮胎与生物质共热解关键技术研究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双方可以续签合同一年。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环保等相关部门及政策要求。
2.8加工产物质量要求:产物质量标准须完全按照采购人相关产物标准要求执行。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