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矿芦岭矿采煤沉陷区引调水工程澄清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矿芦岭矿采煤沉陷区引调水工程答疑澄清公告3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矿芦岭矿采煤沉陷区引调水工程(编号:EP-SZGC2024052)答疑澄清如下:
1、依据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0月23日发布的最新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模板相关修订,原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
1.2.3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任务承担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投标截止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的截图须显示截图时间),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2.4 评标委员会登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https://scjg.mwr.gov.cn/#/home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 ,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 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其资质或从业人员资格异常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或法 律法规要求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现修改为:1.2.3投标人(联合体施工任务承担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投标截止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的截图须显示截图时间)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