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占压村镇供水管道迁改专项工程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占压村镇供水管道迁改专项工程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关于文安注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1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文安县水务局(文安县水务局堤防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水务局(文安县水务局堤防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占压村镇供水管道迁改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涉及5个水厂,37个村。本项目通过迁改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解决村民吃水安全保障问题,涉及人口共4.56万人。将对文安县第二地表水厂至左各庄水厂供水管道、大柳河水厂以下连村供水管线、刘么水厂以下连村供水管线、孙氏水厂以下连村供水管线、赵各庄水厂以下连村供水管线部分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迁改,共迁改新建管道8.955km,三通检排井4座,排气井32座,流量计井1座。
2.3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
2.6质量标准:优良。
2.7最高投标限价:35.849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