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污水处理厂机械耗材及零星配件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綦江污水处理厂机械耗材及零星配件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綦江污水处理厂机械耗材及零星配件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所属污水处理厂提供机械耗材及配件零星采购服务。
2.2、供货数量、时间:本项目服务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或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2万元时终止,根据业主物资申请单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服务条款的规定,后附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污水处理厂 。
2.4、本次招标的项目由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綦江污水处理厂招标采购,用于綦江污水处理厂。乙方负责供货至指定地点及相关工作,运距及运输方式存在差异,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影响并承担相关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鲜章);
3.2.投标人提供从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类似合同总额超过5万元的为单一业主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3.3承诺中选后按比选人的要求对采购物资及时供货,按比选人需求量送货上门,常规计划性货物的交货期为24小时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应急物资材料需在90分钟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若3次无故拖延,不能按时送货,比选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提供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https://www.cqswjt.cn/cms/channel/help3/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