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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4 数据编号: 687746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金凤污水处理厂应急污泥运输处置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金凤污水处理厂应急污泥运输处置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金凤污水处理厂应急污泥运输处置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基本情况:金凤污水处理厂已于开始正式运行,因因金凤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未纳入《重庆市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实施方案》。为保障生产运行工作正常开展,厂区工艺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需将污泥进行应急运输处置。
2.2 处置数量:暂定运输处置量约为1550吨。
实际数量以过磅单为准,按实结算。
2.2 服务地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金凤污水处理厂
2.3 服务期限:暂定 12 个月(具体时间以试运行结束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必须满足GB18599-2001标准,具有相应的处置能力,取得相应的环评或批复,有环保验收备案手续,并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提供环评或批复文件、环保验收备案手续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投标人另须提供《委托合同》、与其签订委托合同的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委托合同、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投标人承诺能满足金凤污水处理厂污泥量的处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投标人负责污泥运输、处置等一切相关事宜,同时做好污泥跟踪和记录工作,并报告给比选人于以备案。以上整个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须保证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承诺24小时内进行污泥的转移和处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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