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度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地下智能节水渗灌及排水系统-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度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地下智能节水渗灌及排水系统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渤海新区黄骅市2024年度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地下智能节水渗灌及排水系统;
(2)建设地点:黄骅市羊三木乡辛庄村。
(3)工程规模:安装地下智能节水渗灌及排水系统512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4月底前完工;2.4质量要求:合格;2.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资格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的生产制造及安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在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