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高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高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工程概况:对项目村庄建设约2332套一体化生物净化槽(单套处理能力0.3m3/d)并配套支管路连接、配套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 工程建设地址:高阳县小王果庄镇于堤村、傅家营村,邢家南镇路台营村,庞口镇西柳村、陈家庄村,西演镇东绪口村等6个行政村。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保期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如有变更,需附证明材料。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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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