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公告
项目编号:CZD12024093-1
项目名称: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
招标单位: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已由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龙泉河石城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投资〔2022〕4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东至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池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至县官港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东至县石城河,主要包括从石城河洞门口桥至双一桥桩号为12+768.1~23+650的河道清淤疏浚、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新建浆砌块石挡土墙、沿岸护坡、钢筋混凝土管涵、仿石栏杆、新建混凝土下河台阶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所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6685801.30元(叁仟陆佰陆拾捌万伍仟捌佰零壹元叁角零分),其中含税暂列金:1740000.00元。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0月01日以来,以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加固(或含河道及堤防的防洪等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开工时拟任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加固(或含河道及堤防的防洪等工程施工业绩);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