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厂区水网改造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 招标公告
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厂区水网改造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规模:1.
招标人: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厂区水网改造项目(二次) 。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YTFGSSCGZ-2024-02;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SHZB2024-GC-030 。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施工完毕。
6.实施地点:栖霞市金岭路23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7.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段,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厂区水网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人民币):249000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投标人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4.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