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环境风貌整治项目-林寨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公告
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环境风貌整治项目-林寨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03001002096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环境风貌整治项目-林寨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裕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卫健委大楼11楼、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368号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裕安区乡村振兴(G312两侧区域)环境风貌整治项目-林寨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强电线路整治、路灯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761775.46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国开行贷款)
十、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2 个。
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