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编号:JSB24046)慈溪市慈东龙山片区防洪排涝工程二期(跳头浦)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慈溪市慈东龙山片区防洪排涝工程二期(跳头浦)已由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4〕18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为 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 条件,现对该发包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投资概算12484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10795.317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慈溪市慈东龙山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涉及2条河道,其中跳头浦(跳头浦九塘闸站至十塘横江),长度2350米,两侧护岸总长4125米,河道清淤21.98万立方米,水土保持绿化总面积9.64万平方米。九塘横河(慈东河至镇龙浦),长度6600米,新建护岸长度5808米,河道清淤6.87万立方米,水土保持绿化总面积17.27万平方米等。建设地点:慈溪市慈东龙山片区。
2.2发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即从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到完成工程结算内审、配合发包人对相关人员进行造价控制业务培训、配合发包人办理完工结算相关事宜的全过程服务。
2.3发包控制价:372438元;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相关审计单位出具完整的结算审计报告止 。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竞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从事过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审计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3.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须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竞标人为其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