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金桥煤矿安全技改项目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供水站、生产消防水池及泵房安装工程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济宁市金桥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金桥煤矿安全技改项目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供水站、生产消防水池及泵房安装工程
2.2 项目编号:JNNY-GC-GK-202410-1889
2.3 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中标单位10日内向设计院提供整套系统的设备图纸、基础图纸等设计资料;60天内完成工程内所有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加工并具备发货条件;自招标方下达书面进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施工总工期90天,具备达标运行交付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与工程相匹配的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4
2019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生活污水处理和矿井水预处理项目分别不少于1个)。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