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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5 数据编号: 68834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吉安市永丰县潭城乡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大湖村)、二标段(舍陂村,龙洲村)、三标段(辋川村,鸭田村)


永丰县潭城乡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潭城乡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潭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部分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三个标段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潭城乡。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金额2195.98万元(其中1标段637.15万元,2标段898.28万元,3标段660.55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日,完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主体工程2025年3月31日完工,附属工程不影响农民春耕2025年3月31日完成,约12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土壤培肥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三个施工标。(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8)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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