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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5 数据编号: 688480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宜春市樟树市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樟树市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2024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樟树市吴城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樟树市境内。
2.2 招标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约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 11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 5月 30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缴费凭证(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项目委托人可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或公司经营人员担任;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需出席开标会,但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注:以上
(1)-
(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水利工程)中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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