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阳县城镇污水厂氧化沟工艺改造工程施工公开询价公告
第一章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湖南省桂阳县城镇污水厂氧化沟工艺改造工程业主为湖南郴州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湖南郴州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氧化沟工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采购。
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桂阳县城郊,总用地面积40.9亩,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m3/d,采用Carrousel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现状采用倒伞表面曝气机,设备已经使用了15年,达到了设备使用年限。本项目拟将氧化沟表面曝气方式改造为底部曝气,以提高曝气效率,同步增加空气悬浮鼓风机及配套设备。
氧化沟从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进水,分别流出至对应的二沉池。氧化沟池体结构尺寸为:长×宽×深=81m×32m×4.7m,为敞开式池体结构,正常水位高度为4米。
2.2 采购范围本次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如下:
1、淤泥清理,拆除1#、2#氧化沟内回流旋转门,更换安装内回流穿墙泵;
2、原脱水机房设备拆除,浇注鼓风机基础,并安装三台鼓风机;
3、从鼓风机敷设相应风管至氧化沟。
4、从低压配电柜抽屉敷设动力电缆至原脱水机房供鼓风机供电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本采购项目工程计划工期共计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月24日,具体开工时间及节点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4报价人资格要求4.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报价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历,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4)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