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购置1台蒸汽发生器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购置1台蒸汽发生器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GN2024-07-8654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5日
二、招标条件
1、
招标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购置1台蒸汽发生器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
该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包,本项目为购置1台8t/h立式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必须的相关设备制造和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旧锅炉拆除(需保留使用功能)、燃气蒸汽锅炉和辅机设备(含控制系统)以及所有连接管道的制造、采购、试验与检验、供货、境内外运输、卸货并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二次搬运到设备基础旁、设备就位、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并负责锅炉、辅机设备、所有连接管道的保温和控制线路的敷设等,接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验直至最终通过验收合格并获得锅炉使用许可证,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培训,提交相关文件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等。新装锅炉安装在锅炉房原有3号锅炉位置,需满足现场空间要求,安装要求美观协调、便于操作和维护,新装锅炉基础及排水由厂家结合现状设计计算强度后负责实施,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完成上述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及进入现场时与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等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营业执照有效。(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代理商除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2、所投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蒸汽发生器”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生产许可(下列3.1和3.2满足其一):
3.1如为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2如为代理商: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出具守法诚信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同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评标现场查询):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