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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5 数据编号: 6886867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渝北区龙兴镇龙胆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渝北区龙兴镇龙胆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发布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请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有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出具的独立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不具备出具独立保函的资格。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为独立保函,融资担保公司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实际不是独立保函,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从而不满足纸质投标保函要求。
最近针对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质疑问题较多,请问开具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重庆宏耀融资担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重庆双业融资担保、重庆交通融资担保等等这种有瑕疵的纸质保函是否合格?
如果后期中标公示以后,中标单位开具的是融资担保的投标保函会不会被投诉质疑从而废标?
请问是不是只有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或银行投标保函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号)明确“
六、工程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工程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工程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纸质投标保函须满足上述文件中工程保函的规定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内容。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相应评审判断。
问题二: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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