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八)(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八)(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八)(海淀区甘家口街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 京老旧办发[202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海淀区增光路21号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75458.62㎡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5967.4529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服务;
(2)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造价咨询;
(4)其他(项目体检)。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设计类似项目(具备其中一个业绩即可):
(1)近五年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近五年具有含设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1、 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近 3 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包括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连续三年净资产为正数,如出现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3.3 业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者,投标将被否决。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