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第十一标段至第二十标段招标公告
井陉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第十一标段至第二十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 石家庄市林业局以关于井陉县 2024 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林业局、执行业主为井陉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9.53%,省级配套资金10.47% ,招标人为井陉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井陉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井陉县2024年“三北”工程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共15.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万亩,退化林修复3.3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人工种草4.2万亩。
2.1.3建设地点:井陉县。
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43个标段。
2.1.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完工。
2.1.6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作业设计要求。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第十一标段:测鱼镇-雁过口村、红土嘴村;第十二标段:测鱼镇-花园村、南蒿葶村、南寺村;第十三标段:测鱼镇-西沟村、沿庄村;第十四标段:南王庄乡-东尖山村;第十五标段:南王庄乡-北芦庄村;第十六标段:南王庄乡-塔寺坡村、河应村;第十七标段:南王庄乡-南芦庄村;第十八标段:南陉乡-北陉村、薛家庄村;第十九标段:南峪镇-地都村;第二十标段:南峪镇-贵泉村、西葛丹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