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藤田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藤田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永丰县藤田镇
2.2 计划工期: 2024年12月12日开工,2025年3月31日完工,一标段110日历天,二标段110日历天,三标段11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招标金额:约1678.61万元 ;一标段704.44万元、二标段508.94万元、三标段465.23万元。
2.4 标段划分:3个施工标;
2.5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 7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