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管道特种设备年度检验服务公告
滨州管道特种设备年度检验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滨州管道特种设备年度检验服务(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滨州管道特种设备年度检验服务(二次)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了满足中海油渤中(滨州)能源有限公司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合规运行的需求。公司现役承压类特种设设备包括:长输管道、工业管道、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附件安全阀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滨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shaobo@cnooc.com.cn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滨州管道特种设备年度检验服务(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4-CRF-BZGD-0005/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06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为滨州管道现役承压类特种设设备提供检验服务,包括:长输管道、工业管道、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附件安全阀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36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核准项目需包含以下全部项目:安全阀校验(含在线校验)、第二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业管道定期检验、长输管道定期检验。
3.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压力管道检验师证书(证书需在投标单应注册,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半年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的社保缴纳证明。②特种设备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检测技术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压力管道检验师证书(证书需在投标单位注册,需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半年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的社保缴纳证明。
3.既往业绩: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特种设备检测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