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监测监控部分)
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监测监控部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监测监控部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56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水利局 水利技术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新乐市水利局 水利技术服务站,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新乐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荣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监测监控部分)。建设内容为设置一套视频监视系统,河道沿线、关键节点处、盗采易发区、跨界处增设摄像机,共计17套,结合现有的10处视频监视点及南水北调中线沙河(北)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的8处视频监视点,实现沙河新乐段全段的视频监控;新设监视工作站及显示大屏,本工程视频信息传至监控中心后通过工作站查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通信与广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1-07 00:00至2024-11-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