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西南管道公司贵州省境内生产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西南管道公司贵州省境内生产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160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管道公司贵州省境内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南管道公司贵州省境内生产车辆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要求及车辆采购工作总体安排,结合贵州地区生产用车需求、确保车辆管理平稳有序,切实满足日常生产、应急抢险等需要,现需采购越野车18辆。
2.2招标产品范围
本项目采购物资为越野车紧凑型SUV18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表1采购物资明细”。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分为三部分,最终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分别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和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签合同。
第一部分:成交供应商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贵阳输油气分公司签订合同。
第二部分:成交供应商与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成交供应商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分公司贵州输油部)签订合同。
2.4交货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交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1)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2)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a)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b)投标文件中供货周期已被确认;
(c)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d)投标文件中设备原产地已被确认。
(e)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2投标人财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