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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7 数据编号: 689946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港口大街(振兴一路至南和区界)城市管网提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港口大街(振兴一路至南和区界)城市管网提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港口大街(振兴一路至南和区界)城市管网提升工程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港口大街(振兴一路至南和区界)城市管网提升工程-道路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关于港口大街(振兴一路至南和区界)城市管网提升工程—管网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研字【2024】10号、邢开行审投资研字【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港口大街(振兴一路至南和区界)2.1.2建设规模:项目总长度660. 6m,总占地面积35014 平方米,规划道路红线宽45m。新建道路、机动车道、分隔带、非机动车道、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建设雨水、污水等工程。
2.1.3监理期限:229日历天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3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投标时提供拟派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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