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河道雨水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连市河道雨水情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水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大连市河道雨水情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大水审批〔2024﹞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连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连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连水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连市河道雨水情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庄河市、普兰店区、瓦房店市、金普新区、沙河口区、旅顺口区、高新园区。
2.3项目规模:
(1)新建河道雨水情监测设施112处。其中建设水位监测设施89处,每处布设AI水位监测仪89处,并安装水尺板;大沙河、登沙河、浮渡河、复州河、英那河、碧流河6条河流上监测断面建设水位、流量监测设施23处,每处布设AI识别水位、AI识别流量监测仪,并安装柱状水尺。
112处监测点建成后连接到大连市河(库)长制综合信息系统。
(2)庄河市既有视频监控设备通过级联的方式接入大连市河(库)长制综合信息系统。
(3)对大连市河(库)长制综合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基础信息改造、增设雨水情查询模块、增设视频墙模块、增设预警管理模块、扩建一张图模块、增加远程视频巡河功能 。
2.4招标范围: 按项目需求及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为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5标段划分: / 。
2.6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90个日历天。
2.7投标保证金: 0.1 万元。
2.8标段(包)估算价: 10.377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 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正在监理 业绩。
3.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3.5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其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4.投标人入库须知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1)投标单位入库流程:登录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按照会员入库通知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