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城发绿环塑业(河北)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城发绿环塑业(河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城发绿环塑业(河北)有限公司2025年度活性炭进行询比(文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发绿环塑业(河北)有限公司2025年度活性炭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77022
2.3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投资建设10万吨/年回收塑料清洗线、10万吨/年回收塑料造粒线、6万吨/年改性塑料线,总占地面积约69.92亩。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装置区的清洗车间、造粒车间、改性车间,辅助设施区的分析化验室、尾气处理、库房,公用工程区的消防水池水泵房、初期雨水收集池、循环水站、库房、空压站、危废库以及厂前区的主大门和
展厅等。 2.4采购范围:
城发绿环塑业(河北)有限公司2025年度活性炭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活性炭的供货、包装、运输、到货取样、检验、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2.5 交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张二庄工业园区,234国道旁,东邻中烟村,西邻西烟村。
2.6供货进度要求:各项目供货时间均暂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7 质量及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采购人现场设备及生产使用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参照《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用蜂窝活性炭》(T/CAEPI 52—2022)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可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响应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25万元及以上类似活性炭供应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响应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