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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7 数据编号: 690090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赣州市寻乌县东江源头马蹄河下游段生态修复工程(长宁大桥至黄坳桥河段)招标公告

寻乌县东江源头马蹄河下游段生态修复工程(长宁大桥至黄坳桥河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寻乌县东江源头马蹄河下游段生态修复工程(长宁大桥至黄坳桥河段)已由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寻乌县民本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寻乌县东江生态补偿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寻乌县;
2.2 招标范围:
寻乌县东江源头马蹄河下游段生态修复工程(长宁大桥至黄坳桥河段) 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勘察、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技术服务】、采购【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 内所有建设内容、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
2.3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寻乌县东江源头马蹄河下游段生态修复工程(长宁大桥至黄坳桥河段)
项目总投资为5868.48万元,资金来源为寻乌县东江生态补偿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本项目工程费和设计费最终以县财政局审核为准。
具体工程内容如下:治理范围为上游起自长宁大桥,下至黄坳桥,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长约为4.0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生态化改造工程、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质净化工程、水文化塑造工程及相关服务设施完善的水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
2.4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3 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实力;
3.2.2 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 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不含临时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含水利厅、住建厅、交通厅等)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含水利厅、住建厅、交通厅等)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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