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锅炉专业三辅标段1原煤仓振打装置设备、2脱硝催化剂设备招标公告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锅炉专业三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原煤仓振打装置设备、脱硝催化剂设备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原煤仓振打装置设备,脱硝催化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光伏新能源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2026年机组投产发电。项目紧紧围绕智慧能源、节能环保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一流的区内示范、国内优质工程。
2.2计划工期: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3 招标范围:
标段1:原煤仓振打装置设备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的原煤仓振打装置设备,包括原煤仓振打装置设备本体及其控制调节装置、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指导安装和试验配合等工作。
标段2:脱硝催化剂设备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的锅炉脱硝板式催化剂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制造、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配合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1:原煤仓振打装置设备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原煤仓振打装置成套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