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4)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
2.1.2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3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2.1.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对冀州区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
(1)对城区4条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滏阳路改造排水长度为5220米;开元路(兴华街-顺平街)改造排水长度为1460米;长安路(冀午渠-西环路)改造排水长度为4160米;和平路(金鸡街转盘-东湖大道)改造排水长度为3040米;改造竹林寺雨水泵站一座。
(2)检测修复工程:对城区约219公里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检测,改造排水管道混接并建设智慧排水平台。
(3)对城区迎宾路、规划四路东头建设雨水管道提升泵2座;规划三路南侧新建明渠1500米(6米宽)、明渠泵站1座;对北区雨污管清淤约35000米、购置抢险排涝设施24台(套);对西区雨污管清淤约25000米、雨水管提升泵站2座、购置抢险排涝设施24台(套)。
(4)改建城区地下排水管道51515米。
2.1.5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
2.1.6计划工期:
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施工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1.7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现行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城区4条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滏阳路改造排水长度为5220米;开元路(兴华街-顺平街)改造排水长度为1460米;长安路(冀午渠-西环路)改造排水长度为4160米;和平路(金鸡街转盘-东湖大道)改造排水长度为3040米。以上4条道路排水管道及一座竹林寺雨水泵站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