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自控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自控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自控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主要内容为对生产设备自控维修改造。
2.2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2.3工期:30日历天(自比选人通知之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帮助中心黑名单公告名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