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安科技新城B0307地块项目(一期)管道燃气建设安装工程澄清公告
补充公告 美安科技新城b0307地块项目(一期)管道燃气建设安装工程澄清公告
原美安科技新城b0307地块项目(一期)管道燃气建设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由于格式生成问题,导致部分字眼显示错误,例如“联系人”显示为“数学”等字眼,现将原公告内容澄清如下,以此公告为准,所有招标内容最终以发布版《招标文件》为准: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美安科技新城b0307地块项目(一期)管道燃气建设安装工程已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字第[4601002022000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美安科技新城b0307地块项目(一期)管道燃气建设工程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美安一街北侧。
2.2 项目概况:美安科技新城b0307地块位于海口市高新区内,美安科技新城b0307地块项目(一期)管道燃气建设安装工程(1#、2#、3#、4#、5#、 6#、7#、8#、9#、10#、26#、27#、30#、31#)总户数为1096户(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燃气、安装工程采购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控制价:4502195.73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应用或否 ◉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