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1-7 数据编号: 69071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夷陵区2023年增发国债山洪沟治理工程(非工程措施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夷陵区2023年增发国债山洪沟治理工程(非工程措施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0620240100019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1203
3、项目名称:夷陵区2023年增发国债山洪沟治理工程(非工程措施部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15.05(万元)
6、最高限价:215.05(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夷陵区秦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夷陵区宋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夷陵区沙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夷陵区院子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夷陵区后河综合治理工程的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需在4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软件开发、培训、试运行等工作,设备正常运行并通过验收后进入运营服务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