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雄县段)电力线路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 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雄县段) 电力线路工程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 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文安洼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 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12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 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雄县段) 电力线路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
1、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2.2km;
其中架空线路共计2.03km,导线型号采用JKLYJ-50导线0.16km、采用JKLYJ-120导线0.19km、采用JKLYJ-240导线1.68km。
其中电缆线路共计0.17km,导线型号采用YJLV22-8.7/15kV-3×70电缆0.17km。
2、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共计0.15km;
其中电缆线路共计0.15km,采用YJLV22-0.6/1kV-4×120电缆0.15km;
3、新建及改造电杆共47基 ,其中15m杆26基 , 18m杆14基 , 12m加强杆1基 , 15m加强杆2基 , 18m加强杆4基。
4、新建及改造断路器2台 , 隔离开关13台 ,避雷器8组 ,高压接地挂环39组 , 防鸟设备66台 , 防雷设备14组 ,杆 牌43面。
5、新建及改造普通拉线19套。
6、拆除架空线路共计4.83km;其中型号JKLYJ-50导线0.72km、型号JKLYJ-240导线4.11km。
7、拆除12m杆23基 。拆除断路器2台、隔离开关8组。
8、砍树700棵。
2.2.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县。
2.3.项目总投资: 119.0415万元;最高限价:1190415.00元,其中设计费: 70523 .00 元,施工费: 1119892 .00元;
2.4.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确认方案后) 15个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成果文 件 ,并按照计划提交项目交付成果 ,最终时间安排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设计跟踪及技术支持直至项目验收 ,设计工作贯彻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期。
施工周期:30个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工作、设备购置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 。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 ,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 以上资质;
③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拟派1名项目经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中级工程师(含) 以上职称 ,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协调、管控等工作。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资格,且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注册(不得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兼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可以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 。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